政策導讀
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《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》,自2019年1月1日起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。
1. 國稅地稅機構合并。2. 從2019年1月1日起,將基本養老保險費、基本醫療保險費、失業保險費、工傷保險費、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。3. 按照便民、高效的原則,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的范圍,對依法保留、適宜劃轉的非稅收入項目成熟一批劃轉一批,逐步推進。4. 增強政策透明度和執法統一性,統一稅收、社會保險費、非稅收入征管服務標準。
添加時間:2019-02-19 瀏覽次數:59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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